【103年全國消防楷模】新竹市義消總隊大隊副總幹事-蔡銘堂
活動日期:2015/6/25 下午 04:10:26 | 資料來源:本站
【具體事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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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1年3月12日新竹市明湖路某KTV火災,本分隊雖然未出勤,蔡銘堂分隊長因工作關係送貨經過,因未著全套消防衣裝備,如太過接近火場反而會造成原救災人員困擾,立即決定協助後期殘火處理、器材整備及水線管制等相關情事,在消防人員救災疲累時,完成後續收尾動作,創造出短暫時間供搶救人員喘息片刻。積極參與火場,判斷自身環境狀況主動協助合適勤務,足堪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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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1年4月29日搶救錦華街60巷內民宅火警,因現場位於蔡分隊長工作場所附近,立即到達現場,協助第一梯次到達之警消同仁部署水線,並主動提供警消帶隊幹部其火場特性及週邊環境部署重點。成功完成周邊防護、指揮交通,有效遏止火勢蔓延,功勳卓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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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1年6月10日新竹市河濱公園,發生民眾操作遙控飛機,不慎遭片狀物削斷手指,義消蔡銘堂分隊長到場後立即了解案件狀況,配合警消人員詢問附近人員案件細節、當事人事發時所在位置及地面血跡狀況,來建議警消人員應搜索範圍,過程中驅離附近動物、犬隻以避免影響勤務之進行。帶領義消協助警消搜尋傷者斷指,足堪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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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1年7月1日搶救金輝餐廳火災,因現場火勢猛烈且初期義消人員四散,為能夠集中救災能量並落實安全管理,除整備搶救器材外,立即會同其他義消幹部將本分隊義消同仁召集至光復11車旁,統一清點人數,並各別交付任務以協助警消人員作搶救、警戒疏散等動作,建立本分隊義消救災秩序,集中事權,有效提高本案救災效率,足堪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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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1年10月9日新竹市明湖路民宅火警,到達現場後立即穿著完整消防裝備,因現場警消人力不足,破門部水線入室搜索搶救後,並無足夠人力週界防護,且本案房屋間棟距較窄,鄰棟靠近火場部分均有明顯受熱冒煙情事,立即會同有火場認証的義消人員部署水線作防護動作,成功阻絕延燒的可能,保障民眾身命財產安全。本安協助搶救、警戒延燒,足堪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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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2年4月11日新竹市八德路民宅火警,因現場有民眾待救,需要操作雲車進行災民脫困,但雲梯車所需操作空間大,以當前車輛部署狀況恐難以執行,義消蔡銘堂分隊長立即協同警消人員作救災車輛移動作業,調整部署位置讓雲梯車順利升梯,並成功引導救援民眾,其中一名因有吸入性嗆傷,經協助警消急救處置後,蔡分隊長亦陪同民眾送醫診治。協助搶救、警戒疏散,足堪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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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2年9月26日新竹市三廠市場火災,到達現場時火勢已向左右二側蔓延,且本分隊集結點火場後側亦發現有多處火點,立即回報警消帶隊官,同時帶領義消著裝協助警消部署水線入室搶救,並於內部成功阻斷火勢,防止其向右側延燒、其餘協助調派陸續到達的義消人員作周邊防護、指揮交通,建立勤務安全,順利遏止火勢蔓延,功勳卓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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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3年1月27日清大資電館火警,本案因該館電機房管道間起火燃燒,有明顯向上延燒的趨勢,義消蔡銘堂分隊長到場時,火勢已由2樓向上延燒至8樓,2至8樓間的電器機房無一倖免,且現場警消人力不足,無法有效率部線至8樓,蔡分隊長得知後立即帶領義消同仁協助警消部署水線、同時詢問火場指揮官各樓層所需搶救器材,利用部線同時遞送給各樓層救災的警消同仁,待火勢獲得控制後,亦再次陪同警消人員,確認各樓層之居室,是否還有民眾因故受困未逃出,並檢視是否有其他火點未完全撲滅,順利遏止火勢蔓延,功勳卓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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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3年7月27日新竹市食品路火警,到場時警消人員已破門入室搶救,唯現場警消人力不足且為老舊連棟透天,急需要人員部線作周邊防護,蔡分隊長立即調派義消協助警消部署水線作周界防護動作,成功防阻延燒,同時現場為十字路旁並南接四維路橋,當下雖為離峰時段,但是依然有相當多車輛經過,在警方未到達指揮交通前,主動作附近交通引導,維持現場救災秩序。本案順利遏止火勢蔓延,並維持現場交通安全,足堪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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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3年7月28日新竹市清大生命科學2館火警,現場冒出大量濃煙,因本案有可能為學生做實驗引起之化學物質火災,蔡分隊長立即提醒警消帶隊官可能發生之情事後,即刻帶領義消協助警消部署水線由右側直通樓梯進入火場,並配合另側部署水線之同仁合力撲滅火勢,且會同警消及校方人員逐樓搜索居室,確認是否有民眾待救或有微火延燒之情形。義消蔡銘堂分隊長調派義消人力得宜,協助搶救順利,成功遏止火勢蔓延,功勳卓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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